2024年第一批饶河东北黑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公示
创建时间:2024-12-01
经审查,下列企业生产的饶河东北黑蜂蜂蜜符合使用“饶河东北黑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”标准,达到《饶河县蜂业协会“饶河东北黑蜂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》要求,2024年第一批获准名单如下:
饶河县东美华萃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收购饶河东北黑蜂蜂蜜41460.1公斤,第一批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防伪标识70000个,使用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。
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饶河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收购饶河东北黑蜂蜂蜜17302.5公斤,第一批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防伪标识34000个,使用期限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。
饶河县古老太农产品加工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收购饶河东北黑蜂蜂蜜2380公斤,第一批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防伪标识10000个,使用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。
饶河县蜂业协会
2024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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